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2.当作过牧师和传教士的那个灵人与那些穿衣服的人在一起时,只见有一个女人有一张极为漂亮的脸蛋,穿着也很简单,一件外衣优雅地披在身后,并且拉到胳膊以上。她头戴花环形状的漂亮头饰。这个灵人一看见这个少女就非常欢喜,开始与她搭讪,还拉着她的手。但少女发觉他是一个灵人,并且不是来自她的星球,于是便挣脱了他,匆忙离开了。后来,他又看见右边有许多女人;她们在照料绵羊和羔羊,当时正把羊赶到水槽,水槽里的水是从湖里通过一个小水沟流过来的。她们穿着相似的衣服,手拿牧杖,用来赶绵羊和羔羊喝水。她们说,绵羊要顺着她们的牧杖所指的方向走。只见这些绵羊个头都很大,毛茸茸的尾巴又大又长。走近看时,只见女人们的脸既丰满又漂亮。我还看到了男人,他们的脸也是人肉色,和我们地球人一样。不同之处在于,脸的下面部分没有胡须,而是发黑。他们的鼻子更像是雪白,而不是肉色。
后来,前面提到的那个在世时作过传教士的灵人被引领继续朝前走,但他不情愿,因为他还在思想他所喜欢的那个女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他的影子仍出现在原来的地方。然后,他到了赤身露体的人那里。这些人看上去成双成对结伴而行,都是一夫一妻。他们腰系缠腰布,头上裹着一种头巾。当与他们在一起时,这个灵人被带入在世时想要传道所在的状态。于是,他说,他想向他们传讲主的十字架受难。但他们说,他们不想听这种故事,因为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他们知道主是活着的。于是,他又声称他想传讲主是活着的。但他们还是不肯听,说,他们从他的话里觉察到某种并非天上的事物。因为他的话大部分关注他自己,他的名声和荣耀。事实上,他们能从他说话的语气听出这话是否发自内心,因为他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不能教导他们。对此,他沉默了。他在世时是最能言善辩的演讲者,十分擅长把听众引向神圣思维。但这种能力只是他所习得的一种技能,因而是某种来自他自己和世界,而非天堂的事物。
九、星空中的第一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基于耳闻目睹的报告
127.在主的引导下,我被天使带到星空中的一个星球,在那里蒙允许看到这个星球本身,但没有与那里的居民交谈,只与来自该星球的灵人交谈。每个星球的所有居民或所有人在世上的生命结束后,都会变成灵人,并留在自己的星球附近。然而,我能从这些灵人那里搜集到有关他们星球及其居民状态的信息。因为当人们离开肉体时,他们会带走自己以前的一切生命和一切记忆。
被带到宇宙中的星球不是指身体,而是指灵被带到或转移到那里。灵通过内在生命状态的变化被引导,这些变化在他看来,就像通过空间旅行。生命状态的一致或相似之处决定了人们的亲近程度,因为生命的一致或相似之处将他们联结起来,而不一致或不同之处则将他们分开。由此明显可知灵里的旅行如何进行,人又如何接近遥远的地方,而本人仍留在原处。
不过,通过内在状态的变化将灵人带出自己的星球,并使这些变化逐渐发展,直至达到一个与他们被带往之人的状态相一致或类似的状态,这是唯有主才能做到的事。因为在往返的过程中,从头至尾必须有持续的指引和预见。这种事若发生在一个肉体仍在自然界,由此受制于空间的人身上,尤其需要主的帮助。那些陷入身体感官,并出于它们思考的人无法被引导相信,这一切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原因在于,身体感官无法理解脱离空间的旅行。但那些出于其灵的感官思考,多少有点远离或退离身体感官的人能被引导相信并理解;因为内在思维没有空间或时间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产生空间和时间的事物。因此,接下来有关星空中诸星球的内容是讲给这些人的,而非其他人,除非这其他人是那种能允许自己接受教导的人。死后,人仍保留他对世上一切事的记忆(AC 2476-2486)。在来世,位置的移动、前进和变化是内在生命状态的变化;但它们仍向灵人和天使显现为真实的位置变化(AC 1273-1277, 1377, 3356, 5605, 10734)。
10569.“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这从“得以知道”、“在耶和华眼中蒙恩”和“与我们同去”的含义清楚可知:“得以知道”当论及他们当中的神性时,是指被揭示;“在耶和华眼中蒙恩”是指被接纳(参看10563节),在此是指优先于其他人被接纳,因为接下来的话说明,如果被接纳,“我和你的百姓将比地面上的所有人民都要尊贵”;“与我们同去”当论及耶和华时,是指进行引领的神性,在此是指领进迦南地的神性(10567节)。由此明显可知“要在什么事上得以知道我和你的百姓在你眼中蒙恩呢?岂不是因你与我们同去”表示如果神性在他们当中显现,优先于其他人的接纳。
当经上说“在耶和华的眼中”时,意思是主的神性在与地上的世人和天上的天使同住的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的存在。主之所以存在于信和爱的真理和良善里面,是因为这些来源于主自己;当主存在于与世人或天使同住的这些事物里面时,祂就存在于与他们同住的祂自己的东西里面,而不是存在于他们自己的东西,或他们的自我里面,因为这是邪恶。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眼睛”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事物的世人时,表示信,以及一种乐于接受的理解力;因为理解力是内在的眼睛;信是被看见并感知到的真理。在圣言中,当论及世人时,“眼睛”表示信,以及理解力(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 9051节)。
还必须说明这种视觉的起源。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理解力,完全不同于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并与这光分离。光照理解力的光来自天堂,而能使肉眼看见的光存在于世上。天堂之光是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那里流出的,本质上是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为何“眼睛”当论及耶和华时,表示主的神性存在;当论及接受主的神性真理或祂的光的世人时,表示信和一种被光照的理解力。
世人并不知道存在一种真实的光,它能光照人类心智并形成理解力,尽管人们将视觉和光归因于理解力,尽管在圣言中,主多次被称为光,以此表示祂通过信和信之光被看见。光照人类心智的,就是这种真实的光,从显为太阳的主那里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这光,并在它被接受的地方赋予对真理的聪明理解(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以及9570, 9571e, 9594节的说明)。
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耶和华的眼目”表示什么,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返回自己的地,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耶和华的宝座在天上,祂的眼睑察验世人。(诗篇11:4)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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